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奎屯,成立于1975年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级市。位于天山北麓中段,准噶尔盆地西南部,东与塔城地区沙湾县接壤,西与塔城地区乌苏市毗邻,北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相接,南与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相连。行政区面积1109.89平方公里,下辖5个街道和一个农业乡。市名是和硕特蒙古语“寒冷”的意思。奎屯市是中国西北部一座新兴的工商业城市,2016年末市区总户数6万户,总人口15.87万人,比上年增加0.11万人,奎屯市经济是新疆主要农牧区和粮油棉基地。第二条亚欧大陆桥在奎屯贯通。奎屯市位于天山北麓中段,准噶尔盆地西南部,奎屯河畔,北纬44°19′-44°49′,东经84°47′-85°18′,东与沙湾县相接,西与乌苏市为邻,南与独山子区毗连,北与克拉玛依市接壤。东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253公里,西距边界口岸阿拉山口243公里,距博乐市约270公里,至伊宁市约450公里,北到克拉玛依市约150公里,到阿勒泰市约530公里,西北到塔城市约380公里,越天山到南疆重镇库车县540公里。